开云集团(中国大陆)官方网站-Kaiyun登录入口

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关于印发《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办法》的通知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6-07-19 06:22 点击量:

  开云集团

关于印发《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办法》的通知(图1)

  《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保障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自办宴席,是指村民(居民)因婚嫁、丧葬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服务队,是指长期或临时承接农村(社区)自办宴席业务,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自办宴席提供加工烹饪、餐饮具清洗、传菜等有偿服务的团队。

  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或乡村厨师服务队负责人)是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共同第一责任人,对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

  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与自办宴席举办者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相结合的风险防控制度。

  乡镇政府负责将辖区内承办宴席的乡村厨师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村或社区、联系电话等)报告给市场监管部门。

  乡镇政府应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厨师协会等基层民间组织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村(社区)应当将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融入村规民约,实行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村民(居民)自治管理。

  报备时限:婚嫁等喜庆类事宜,宴席举办者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报备案;举办丧事,宴席举办者需在事发当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报备案(可电话报备,事后补填表格)。

  报备流程:自办宴席举办者需填写《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申报表》(附件1),签署《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2)。村委会(社区)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宴席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进行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一)厨师和帮厨及其他服务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以及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厨师应当参加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免费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学习,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三)厨师、帮厨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所有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自办宴席食物加工操作区域应当远离垃圾堆、露天粪坑、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无法远离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禁止使用堆放农药、危化品、化肥和饲养牲畜的场所。无固定场所或场所面积不足的,可搭建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独立简易棚进行操作。

  应当对食物加工操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扫,清理无关物品,必要时对场所进行消毒(含氯消毒液250mg/L),在自办宴席操作前保持场所的通风和干燥。

  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做到生熟分区、干湿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配齐灶具、货架、储物容器、保洁设备,肉类、蔬菜、水产专用清洗盆、砧板、刀具,分别用红(肉)、绿(菜)、蓝(水产)三色标识管理,严禁混用;

  独立配备冷食加工专用工具、容器、操作台,配备足量洗手盆、肥皂或洗手液、75%酒精或免洗消毒液、干手毛巾,满足手部消毒需求;

  配备餐用具清洗、漂洗、消毒专用大盆和足够数量带盖餐具保洁箱,消毒推荐煮沸消毒(100℃,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须用食品级消毒剂(如含氯消毒液250mg/L,浸泡5分钟),注意防尘、防蝇、防虫、防鼠。

  采购的食材应当新鲜保质,来源可溯。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材。对感官性状异常、过期食材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材应当及时处理,严防流入餐桌。

  食材应当从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有合法资质的商户购进,索取并保留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电子小票等。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食材按照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离地存放,荤素、生熟不得混放,避免交叉污染。食材现场应当有专人进行看管,容易变质的食品(熟食、豆腐、鲜肉)应当冷藏或冷冻保存,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动物类、植物类、水产类食材应当分类清洗,冷冻食材应当充分解冻。洗好的食材及盛放的容器不得直接存放于地面,可采用简易备餐板、货架等,将盛放洗净食材的容器置于上面,不得叠放。

  对热食加工区域内生熟盛放容器进行分类摆放,仔细检查核对并确认盛放熟食容器的清洁和消毒,避免生熟容器混用,防止交叉污染。

  加工热食前,应当对清洗的食材和半成品进行再次感官检查,对调味品的保质期和质量进行再次检查,及时去掉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加工热食应当烧熟煮透,加工时食物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分餐前要仔细检查核对并确认盛放热食容器的清洁和消毒。要控制备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

  隔餐、隔夜的熟食加工食用前应当检查是否变质,出现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再次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一)应当在专用冷食操作区(或相对独立区域)进行操作,设有防蝇防尘设施。

  (三)冷食专间(区或柜)应当配有75%酒精、消毒液等消毒物品,砧板和刀具应当专用,加工冷食前后应当对砧板和刀具进行消毒。

  (六)冷食制作工用具应当生熟、荤素分开,不得用切过生肉的案板、刀具切冷食,防止交叉污染。

  (二)购买的熟食待冷透后装入清洁、卫生、密闭的容器或食品用包装材料中运输。

  (三)外购熟食宜在2小时内食用。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餐具和操作区域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应清洗后使用,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清洗彻底、干净。

  鼓励对所有餐具和容器进行消毒。用于清洗的洗涤剂和消毒药物应当符合相关要求。推荐煮沸消毒。消毒完毕的餐具等应立即做好密闭保洁,防止二次污染。

  鼓励宴席举办者利用自家冰箱、冰柜等冷藏设施对食物成品进行及时留样,每餐每道菜的留样食物重量应不少于125克。

  留样食物用专用容器存放,存放留样食物的容器应经过清洗消毒,留样食物应加盖。

  留样食物应当按就餐日期分开并标注餐次、菜品名和留样人。留样食物应存放48小时以上。

  自办宴席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自办宴席举办者应立即向村委会(社区)报告,村(社区)及乡镇政府应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规定要求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停止使用并配合封存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操作现场,优先组织患者就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溯源排查及事故处置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拖延,不得擅自销毁食材、篡改现场。

  附件:1.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0D告 知 承 诺 书docx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办法》的通知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